我们生活中,有些地方的产品较为出众,譬如郫县的豆瓣酱。如果能够在注册商标时带上地理标志的话,一定程度上可以扩大产品的影响力。
但是对商标法小有了解的小伙伴都知道,一般地名是不能用于注册商标的。那像知名商标郫县豆瓣一样已经注册的包含地名的商标还继续有效吗?
答案是:继续有效。
《商标法》在规定地名不能作商标的同时,为维护法律的延续性,维护注册人的工业产权,还规定:“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我国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是指该地名由于历史原因取得注册,经过长期使用已经被公众接受,具备了第二含义的商标。
除上述内容外,《商标法》第十条还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另外,乐融提醒大家,商标形式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文字加图形商标,对于互联网项目,一般都会有文字和图形。在申请注册时,建议文字和图形分别注册,不要采用文字+图形的方式注册。因为,如果出现文字或图形之一不能通过的话,就得重新提交注册申请,费时费力,最为重要的是贻误最佳注册保护时间。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